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节能型动力电池测试    发布时间:2023-09-17 20:32:07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消费类下游市场增速放缓及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等风险,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1,121,855,747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934,034.46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35%。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主要是做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逐步加快了在动力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高、常规使用的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公司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和动力类电池,公司消费类电池产品有电芯及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动力类电池产品有电芯、模组及PACK,主要使用在于汽车启停系统和电动摩托、储能、农业无人机等领域。

  公司主要是做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消费类电池实现盈利,并逐步扩大在动力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开发团队,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造了从理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于中长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产品研究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芯及PACK解决方案。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原材料和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设备主要是公司常规生产所需设备。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是依据生产计划进行。公司依据销售预测及订单、BOM、库存情况确认物料请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对于常用物料,采购部一般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寻找能供应该新物料的供应商,或者寻找和开发新的物料供应商。公司依照供应商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新供应商选择、开发、审核程序,在进行样品测试、供应商审核、价格确认等工作后,最终选择正真适合的供应商供货。此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设备采购主要是依据公司的资本预算进行。采购部接到批准的设备请购需求,从设备已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新引入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招标或通过商业洽谈采购。

  公司主要按照每个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与客户就出货量和出货时间达成意向后,公司依据客户的需求情况,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来做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进行适量的产品备货。在实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公司逐步的提升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柔性化生产线,能轻松实现不相同的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结合精益生产体系,使公司生产管理灵活性更好,能快速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减少相关成本和缩短产品交货周期。

  公司存在将部分材料处理工序如隔膜涂覆委外加工的情况。隔膜涂覆等外协工序并非公司核心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更好地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

  公司所生产的锂离子电芯和PACK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件,公司一定要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计算机显示终端直接管理。公司主要计算机显示终端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品牌厂商。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计算机显示终端对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同,向客户提供对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大致分为消费类电池和动力类电池,公司产品以消费类电池为主,动力类电池也在逐步加快布局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行业发展的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极材料的技术发展、下游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的影响,目前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类锂离子电池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稳定阶段,动力锂离子电池则尚处于成长阶段。

  在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对消费类电子科技类产品的需求量逐步扩大,为消费类电池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应用基础。整体看来,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为稳定。笔记本电脑市场增速放缓,但整体仍呈现增长态势,同时伴随着5G技术的普及,智能手机市场也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非洲、南亚和南美等新兴市场智能手机渗透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存在比较大发展的潜在能力。此外,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蓝牙音箱、AR/VR设备等新兴电子领域也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形态趋势。5G技术的普及、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将给锂离子电池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在动力类电池领域,随着电池用户对电池性能、寿命、成本、安全、环保的不断追求,近十多年来,动力锂离子电池在汽车、船舶、新型储能、基站、机房备电、电动两轮车、其他工业动力等国民经济的多个行业得到快速而广泛的应用。其中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重任。目前,全球“双碳”目标已基本达成共识,节能减排是我国短期碳中和政策的重点。新能源汽车产业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节能减排进程中的重要发展趋势,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步入全面快速地发展阶段。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为154.5GWh,同比增长142.8%,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率的提高,动力电池市场未来发展空间较大。此外,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家庭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的新趋势,行业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涉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核心材料技术探讨研究,和产品设计研究、工艺制造水平提升、品质管控水平提升等。企业要大量的设计研发人员、丰富的研发技术经验积累和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重视下业产品的变化,持续对电池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相关生产设备做完善与更新。

  2021年12月10日,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的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的基本工艺、产品质量检验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逐步的提升,上述规范的推出,将逐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行业头部领头羊。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2021年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的市场占有率为27.17%,其中在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30.48%,全球排名第二;公司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的市场占有率为6.84%,全球排名第五。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市场优质客户,并逐步的提升公司在战略客户采购中所占的份额。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善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和产能布局。公司利用自身完善的研发技术体系和动力电池有关技术储备,和公司在消费锂电产品积累的电池相关生产制造经验,将从汽车启停电池、电动摩托电池等业务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拓展。

  国务院出台的《“十四五”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发展数字化的经济、推动数产融合是引领我国消费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作为数字化的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消费电子产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刻。未来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的融合,将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将稳步增长。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重任。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产业政策的多样化有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及驱动系统行业的快速发展。全世界汽车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明确,随着新能源汽车整体需求量开始上涨及有关政策的全力支持,动力类电池市场发展前途广阔。

  2022年2月2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国储能行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家庭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的新趋势,行业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995.73万元,同比增加48.47%;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94,582.67万元,同比增加15.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84,281.99万元,同比增加7.05%。根本原因为公司消费类电池业务规模扩大,产品营销售卖收入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研发、销售、生产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45,826,719.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9,899,769.2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1,121,855,747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934,034.46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35%。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826,719.8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9,899,769.2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201,934,034.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公司的核心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随着消费类电子科技类产品规模逐步扩大、应用环境不断丰富、在普通消费者中的渗透程度不断的提高,花了钱的人电子科技类产品尤其是新兴类产品的使用率慢慢的升高,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整体市场向好发展。此外,随着终端消费者以及各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及电动摩托车的性能要求及安全性要求的提高,软包电池凭借其优势,已成为动力电池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

  与此同时,下游领域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频率较高,也对电池制造厂商的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和软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球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升级的大背景下,随着品牌商对电池产品质量发展要求的提升和人力成本的上涨,电池产品传统的制造工艺、分散订单发展模式等已经难以满足电池制造业的高质量、一致性要求,电池制造企业慢慢的变多地追求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方式,从而有效提升其中长期的竞争能力,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公司主要是做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是通过生产并销售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实现盈利,同时逐步加深在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持续投入生产项目,提高自动化水平,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995.73万元,同比增长48.47%;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94,582.67万元,同比增长15.76%,整体财务情况向好,未来公司要一直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研发、销售、生产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发展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2年12月底实施完毕,分别假设截至2023年9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2023年9月全部完成转股时,一次性将可转债的面值计入股东权益,不考虑发行阶段将可转债分别计入股东权益和负债对2022年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2,904.33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31.67元/股(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召开日,即2022年4月1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孰高者计算,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作为确定基础)。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对珠海冠宇股本总额的影响;

  6、本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不考虑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582.67万元和84,281.99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真实的情况及谨慎性原则,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下降10%;(3)较上期增长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及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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